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能够将阅读的体验转化为实际行动,拓展人生的可能,通过总结读后感,我们能够提炼出对未来阅读的期望与计划,下面是58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们仨读后感8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们仨读后感800字篇1
童年是每个人必须经历过的。它不仅充满着美妙、快乐、以及幸福,它更是值得回忆的。回忆起天真无邪的童年,确实让人欣慰。但是,并不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如此。然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那么的恐怖与悲惨,总是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得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并且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从此高尔基的童年再度回到黑暗。
不仅高尔基的外祖父如此,并且他的两个舅舅更加凶狠。他的舅舅雅可夫和米哈依尔简直就是魔鬼,经常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这样的日子在高尔基的童年里总是不断地上演着,这怎能不给幼小的高尔基心灵充满恐惧与迷茫呢?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和母亲相继死去,这无疑不是给高尔基今后的生存带来威胁吗?最终高尔基就被外祖父赶出家门靠捡垃圾为生。
面对如此恐怖与悲惨的童年,我们怎么能不动容呢?而我们现在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作为现代的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把握这美好时光,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呢!再说,高尔基在当时那样的背景下都能成为举世闻名的作家,我相信,我们要的是吃得苦中苦的精神,好好努力,那成功就来临了。并且我们现在的生活是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所以说,只要努力就一定成功的。
最后真心祝愿每个人都能如愿!
我们仨读后感800字篇2
这一篇没有波澜壮阔的历史,没有勾心斗角的权谋,没有帝王将相,也没有野闻轶事,仅仅是一个已经跨过而立之年、偶然被触碰到内心里青春那段旧时光、行走在大道上的人信手涂鸦。谨以此纪念下逝去的时光,和这个泛着一丝寒气的春天的雨夜。
对于一个行走在大道上的人来说,青春文学是绝无可能触及的领域,但是却被这本描述青春岁月的小说触动了。文学的一大魅力就在于给人情感共鸣,我如是给自己解释,无论什么领域,文学就是文学。书中有各式各样的感情,同窗之情、师生之情、父母和子女之情,还有萌发于青涩、懵懂而又美好的爱情;书中有不同的人生际遇,学生、老师,命运的跌宕起伏让人唏嘘;书中还有美好的旧时光,和感情、际遇交织着,像交织着的蛛网一样,网住了记忆,律动着共鸣。
“个人觉得书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用最真实的方式展示了旧时光的美好,这种美好让人心暖,也让人心酸。每一个画面、每一个人都像是曾出现在自己的往事中的。当这些文字和我的记忆互相探访的时候,恍然间仿佛庄生晓梦,旧时光里的人仿佛走到了我眼前,他们都是当年的他们,里面有我的朋友,有我的家人,有我的师长,也有当年的自己。窗外淅沥的雨声中,回忆起十四年前的那段高中岁月,里面出现的一张张面孔,熟悉又陌生,明明是到嘴边的名字就是叫不出来。四年的时光,能够完整记得的,只剩下些零星的片段,周杰伦,南街村的泡面,高考前两周的球赛————完全忘记自己是怎么从两个班级的班主任手中拿到同意比赛的准许。”
书中感情,有着很多种面相,耿耿和余淮、贝塔和张平、徐延亮、韩叙和简单、淮南和洛枳……但是,所有的这些感情都是克制的,结局是清醒的。这是普通人的高中,没有死去活来,没有感天动地。分科后的描写,想起了自己当年鬼使神差的从文科班转到理科班的往事。放弃了优势的文科,转入了不怎么优势的理科,然而怎么也想不起转科的缘由,或许是家里的意志。像小说里那样的重文轻理,现实中也是一样;或许是自己的任性,觉得物理更有挑战。当时的我,肯定不是最好的我,没有主见或者任性。书里其他的感情也很感人和写实,送别贝塔那段朋友的情谊唤起人很多隐于记忆里的温暖;耿耿和父母的情感变化也击中了很多人的心,这种感觉五味杂陈,难以言说。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际遇。从余淮到耿耿,再到同学们,甚至是老师和家长。那句“那时的他是最好的他,但很多年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之所以打动我不是因为有情人的错位,而是隐藏在这句话背后复杂而不同的人生际遇。所谓造化弄人,平生遭际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余淮小时候自信狂傲,也有着让人羡慕的优秀,耿耿平庸迟钝,从来都是仰视余淮,但是命运是说不准的,从高考的那一天开始,以后的每一年都有着比高考十多年都要多的选择、变数和起伏。每个人都像是在时代的裹挟下在命运的路上颠沛流离。有人找得到路,有却人站不住脚。所以他们的人生角色一步一步地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些改变源自自我、家庭、环境等多种因子。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是成熟的开始。可这些故事也许是值得庆幸的,也许是刺痛内心的。际遇的颠簸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变成云泥之别,也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发生颠倒。曾经的自己在长江入海处写下过“漂漂向何处,随风去无迹。”,而今的我在祖国的西南边陲的家中书桌前写下这些文字,人生的轨迹谁能说的准呢。当时的我,肯定也不是最好的我。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最好的自己留给最喜欢的人。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可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全书中点题的一句话,关于感情,也关于际遇。被触动因为人物,也因为自己。虽然没有在最好的时光里做到最好的自己,但是,因为遇到了最好的你,才让自己慢慢的做到最好。你和我,就像舒婷在《致橡树》里写的那样,一棵是橡树,一棵是木棉,可以相互扶持一生的两棵树。
我们仨读后感800字篇3
再次拜读了名著——《童年》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真是太幸福了。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它详细讲述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万恶的旧社会惨不忍睹的童年生活。阿廖沙年仅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在外祖父家生活,受尽了折磨,但从他身上我也看到了一个不屈从黑暗,刻苦自学、追求光明的勇敢少年。
阿廖沙那悲惨的童年谁看了都会心生怜悯,不禁簌簌泪下。阿廖沙刚刚三岁就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里。但是,舅舅们和外祖父喜怒无常,经常对小阿廖沙又打又骂。到了十一岁,母亲也离他而去,年幼的阿廖沙成了孤儿。这悲惨的生活不是故事,而正是高尔基童年生活的缩影,是当时旧社会所有穷苦人民的命运。而我呢,也是从小住在外祖父家里,但我却是家里的小皇帝,整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外公外婆的疼爱,有爸爸妈妈的呵护。和小阿廖沙相比之下,我简直就像生活在天堂里一般。想到小阿廖沙的遭遇,我不禁泪流满面。
而唯一让我有点儿安慰的是,阿廖沙有一位慈祥和善、热爱生活、胸怀宽广的外祖母。外祖母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她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歌颂正义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还教阿廖沙读书、写字,为他讲了许多人生哲理。这为他以后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外祖母给了阿廖沙无限的温情和钟爱,我要谢谢这样的外祖母,我为阿廖沙有这样的外祖母而感到庆幸,也为我自己拥有像阿廖沙一样慈爱和善、热爱生活的外祖母而感到无比庆幸!
小说最令我感动的还是阿廖沙那不屈的精神!
阿廖沙虽然不幸,小小年纪承受着千灾百难,但他却从未想过放弃梦想。他凭着惊人的智慧,折服了校长,留在了学校,令许多人对他刮目相看。虽然很快被迫离校,但他每天积极地跟着外祖父学认字,跟着外祖母学写字,跟着母亲学算术......他从没有因悲惨的生活而悲观,而是坚强、勇敢、乐观、天真、向上。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他才是真正爱生活、爱学习的人,这一定就是他最后走向成功的原因。相比之下,我虽然生活在幸福的世界里,但却总不知足,不知道珍惜,今后的我一定不会再抱怨生活了,我一定会行动起来,像阿廖沙一样上进。
?童年》带给我太多的道理,我真是受益匪浅!
我们仨读后感800字篇4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犲狗红娜。带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仨读后感800字篇5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 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我们仨读后感800字篇6
青春如歌,有些人遇到了,便是一辈子的耿耿于怀。这是我看完这本小说后对它的第一句感慨。这是八月长安“振华三部曲”中被搬上荧幕的第一部,其声誉可见一斑。尽管是一部校园青春的爱情主线剧情,但丝毫无狗血之感,反而有一种清醒的深刻的人生哲理溢于字里行间。
“人生中唯一不变的是变化,唯一可能的是不可能”。这部小说主线明确,但跌宕起伏,有时令人舒心,有时又令人揪心,令人欲罢不能。
文章运用清新近民的文笔勾画了一个学渣少女耿耿误打误撞考入重点中学——振华中学,遇到了学霸余淮,两人在日后的高中生涯中互生情愫,在三年中余淮物理竞赛接连失利,耿耿为了余淮考入北京,余淮高考又一次失误与清华失之交臂。在补习一年后,在与世隔绝近一年后,终考上清华,却无奈母亲身患尿毒症,被迫在本地上了大学,后考上美国的高等学府。耿耿与他逐渐疏远,两人后来重逢在一家医院,在一番纠缠后,余淮下定决心,终于给了这个故事一个完美的结局。
读过这本书后,使人对青春的感触更加深刻。也许是怀念,也许在其中,都让人有了对青春的新的认识:青春,人生最美妙的年华。在这美好的年纪我们也许有躁动的爱意,有不知所措的迷惘,但这也是青春最美妙的内容。
从这本书中,我更加体会到了青春的珍惜与宝贵,也被两人忠贞不渝的爱情所震憾。其实青春无论怎样模糊,总潜伏在我们身边,使我们永远无法宁静,直到某些梦想成真,成为事实为止。像种在地下一样,一定要萌芽滋长,伸出地面,寻找阳光,同时耿耿与余淮之间的爱情让我想起句话:
余淮没有因为自己成绩好而瞧不起耿耿,而是帮助她,同时使自己更优秀。我敬佩耿耿与余淮间简单的快乐与幸福,那是他们复杂历程最后的避难所。
接下来还有好多路要走,就把你我的难过、幼稚、把孤单寂寞、把你的美好的、不美好的、开心的、失落的那些、把你所有关于年轻而又无知的一切,都送给那些在青春中陪伴你的人吧。不必挽留,他们中途可能会暂别,但在结局他们永远不会缺席。带着一丝丝的骄傲与勇敢、轻狂与单纯,带着无法割舍的旧时光及令你魂牵梦绕的人,在这青春之路上努力走下去吧!
我们仨读后感800字篇7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我们仨读后感800字篇8
我不喜欢《最好的我们》的结局,非常,不喜欢。
"余淮这么厉害的人是不会被生活绊住脚步的,一定会向着更高的风景生活。"这是故事戛然而止后,我赌气的评价,可是,他终究以平凡的样子出现了。
我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写下了最好的青春。我不喜欢八月长安,因为她在青春的过后留下世故与不近人情。
我不愿意去想象,重逢后的余淮会重新开始,成为最好的余淮。那荒废的青春,就是荒废了,那样一个有野心的少年,那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少年,真的,在被生活无情对待后,还完整的存在吗?
读着《最好的我们》,我不禁想起了我哥,他告诉我,他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前桌那个女生,成绩优异,开朗漂亮,还帮了他很多。我哥也是优秀的人,只是在遇见那个女生后,更优秀,更加的光芒万丈。
最后,他们在高考前约定好,一起去清华。
很不幸运的是,我哥的高考志愿撞车了。女孩去了清华,把扎起的马尾披下,把宽松的校服脱下。我哥说,那样的她,真的很美,很美。我哥没有像余淮一样,忍不下那口气,消失,他去了西安交大,顺利得到奖学金,考托福,去美国泡实验室。
我觉得无论是过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最好的。
哥哥在前段时间回国,与在美国交往的女友办了简朴的婚礼,新娘是个很开朗的北京女孩,和我哥站在一起很耀眼,很般配,而哥哥现在被facebook用重金挖去,从纽约到旧金山,更好的生活着。
看完耿耿余淮,我在微信上问他:“哥,你还记得高中那个前桌吗?”“已经很久没联系了,”他不明所以的答了这么一句。我的心变得柔软。
耿耿于怀,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相遇,真的会开心吗?从此,消失的几年不在,我们重新开始,可是耿耿不再像高中的耿耿,余淮也不是耀眼的余淮。
彼时的暧昧与喜欢,应该更纯粹一点,没有什么消失与耿耿于怀的戏剧化演出,在遗憾与不甘心后,重新,努力成为最好的人,没有消失,你要找我,我一直都在。
然后时间淡化了往来,却还是会在某个空无一人的夜晚,或是疲惫不堪的午后,想起那个人,与青涩的故事。在心里默默的追问:“她现在,还好吗?”
我不觉得所有的男女主角幸福的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局,我还是向往耿耿成了最好的耿耿,余淮是最好的余淮,彼此过着更好的生活,没有一言不发的消失,没有那么多年耿耿于怀。
可小说依旧是小说,他们叫我不要太较真儿,我也该出戏了。
那就珍惜好时光,让自己也成为最好的自己,愿,不负好时光。